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及各附属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选树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23〕6号),为做好我校推荐河北省师德标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名额为1名。各二级教学单位最多可向学校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我校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从近三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人选中产生。
其他条件详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选树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23〕6号)中的评选条件。
三、推荐程序
学校将组织评委会,对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遴选确定拟推荐对象,经学校党委审定、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呈报省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两份(附件2);
(二)《河北省省级师德标兵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3);(三)提交事迹材料一式五份。以第三人称撰写简要事
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明了,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求用A4纸打印。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30日下班前统一将推荐人选材料(包括电子文档)报人事处。
五、其他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选树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23〕6号)(附件1)。
邮箱:hbzyxyrsc@163.com,联系人:张季芳
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