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经各级各专业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认定,2022年叶建亚等100名同志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公布如下:
一、高级职务
(一)河北中医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6日评审通过,报省职改办审核备案同意(冀职改办函〔2022〕82号),叶建亚等52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任职资格。名单如下:
教授(14人):
叶建亚 任艳青 刘 菲 李 菁 宋军娜
张 丹 张继红 郝会欣 姜建明 贺 明
董贤慧 张 冲 贾 琳 郭 洁
副教授(38人):
王 乾 王 蕾 左赛杰 石 铖 刘 琳
刘卫哲 孙会改 纪敬敏 苏春燕 李 君
李 强 杨 帆 吴 琼 张 宇 苗春雨
周 莉 段绪红 姚志翠 戚素文 常 奕
韩云鹏 潘丽佳 王 骁 王苏霞 龙 润
朱学亮 刘 湘 孙云朝 李国雷 杨家祥
张 楠 徐丽梅 唐艳阁 董 妍 董笑一
景 璇 程 杰 温志刚
(二)河北省中医技术专业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3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22〕127号),佘延芬等6名同志具备高级任职资格。名单如下:
主任中医师(2人):
佘延芬 潘 莉
副主任中医师(4人):
徐 晶 张拴成 曹丽静 郭秋红
(三)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6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22〕111号),李葆林同志具备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四)河北省会计专业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9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22〕106号),淡志强同志具备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五)河北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9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22〕120号),李仁玲同志具备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六)河北省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1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22〕101号),方芳等6名同志具备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名单如下:
方 芳 郭亚净 麻景梅 田宇柔 张 闯
甄亚钦
(七)河北省档案专业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8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22〕117号),董秀锐同志具备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八)河北省出版专业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8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22〕115号),张帅同志具备副编审任职资格。
二、中级职务
(一)河北中医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6日评审通过,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同意(冀教职改办字函〔2022〕82号),冯小乐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
(二)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图书资料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8日-29日评审通过(冀文旅职改办字〔2022〕7号),王丽娟同志具备馆员任职资格。
(三)河北省实验技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1日评审通过(冀教职改办函〔2022〕1号),王永红、王迎春2名同志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
(四)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评委会于2022年12月16日评审通过(冀科院人字〔2022〕4号),马玉聪同志具备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
(五)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有关规定,认定旷湘楠等26名同志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如下:
讲师(14人):
旷湘楠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4月算起;
牟亚芳、郭倩楠、张丽瑶、侯晓洁、李丽娜、张冬、张俊茶7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9月算起;
赵敏菡、王宪正2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11月算起;
贾叶娟、葛莎莎、薛玉聪、王亚芬4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12月算起。
实验师(2人):
张泽昭、李宁2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9月算起。
助理研究员(8人):
孙莹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3月算起;
董永、王嘉楠、杜岳、孔金晓、张晓仑5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9月算起。
王贺、孙建慧2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12月算起。
工程师(1人):
赵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9月算起。
助理实验师(1人):
杜禹成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4月算起。
河北中医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