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学校恢复建制以来首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
截止2016年11月30日,学校在编在岗的各级各类专
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的基本原则、岗
位设置比例、聘用程序及岗位聘用管理等要求,按照《河北中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冀中医人[2016]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均须满足学校《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首次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具备学校《暂行办法》规定的竞聘条件,同时还应具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57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270号)规定的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的竞聘条件。
3.专业技术四至十二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学校审定后实施。
三、岗位数额
本轮岗位聘用,全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数额,按照各岗位规定结构比例,以实际在岗人数核定。其中: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由各二级单位推荐,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在控制名额内推选产生;四级以下各岗位数额,各二级单位以实际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数为基数,由人事处按照结构比例审定(四舍五入)。各二级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坚持岗位任职条件,从严把握,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岗位数额。
各级岗位全校控制数额情况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全校岗位控制名额 |
二级 |
11 |
三级 |
30 |
四级以下各等级 |
按岗位结构比例控制 |
四、补充规定
(一)本轮岗位聘用聘期为四年,自
(二)学校《暂行办法》中“首次岗位聘任正高职以来”有关教学科研业绩,2009年7月以前取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指2009年7月以来至今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2009年7月以后取得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指任职以来至今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三)学校《暂行办法》中涉及计算年龄、年限规定的,一律截止到
(四)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 应按要求填写《河北中医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同时还应提供相应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聘用人选,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填报《河北中医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推荐汇总表》。
(五)本次岗位聘用,具备学校《暂行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而未达到省文件规定的业绩成果者,聘期内达到省文件规定业绩成果的,每年6月底前,可向学校人事处提交材料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在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空额情况下,经学校审核研究同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予以聘用。
(六)原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人员,经学校批准,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可竞聘专业技术岗位。
(七)聘期内调入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竞聘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但由于高层次人才引进或组织任命的行政管理人员并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厅级以上任命的管理人员),在学校无空岗的情况下,如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岗位一致,可按原单位聘用岗位等级聘用,待出现空岗时补缺。
(八)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结果,须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后,予以聘用。
(九)本文件所列岗位聘任相关文件及申报表格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页查询下载。
六、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涉及全校教师和其他所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请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在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时,要综合考虑事业发展与学科建设等情况;要全面考核教职工聘期内履职情况,切实做到办法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有序、方式简便可行;要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岗位聘任工作任务。
附件:
《河北中医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安排日程表》
河北中医学院
附件:
河北中医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安排日程表
时 间 |
工作安排 |
|
召开全校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岗位设置聘用工作。 |
|
1.各单位传达学校和省关于岗位设置的文件 精神,部署本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工作。 2.各二级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制 定四至十二级岗位聘任办法,并报学校人 事处审核。 3.各二级单位对照专业技术人员二级、三级 岗位条件,组织有关人员准备申报材料、 填报《河北中医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 聘任申报表》,并进行初审推荐。 4.各二级单位将专业技术人员二级、三级岗 位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学校。 |
|
1.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 评审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人选。 2.各二级单位与人事处核定各级岗位数额。 3.各二级单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组织评 审,确定四至十二级岗位拟聘人选。 |
|
1.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拟聘人员校内公示。 2.各二级单位四至十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本 部门公示后,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