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教社科函〔2019〕9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等文件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聘条件
申请担任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简称“思政课兼职教师”,下同),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管理的在职人员,包括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等;
(二)中共党员,能够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无学术不端、教学违纪现象,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关心爱护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教育背景,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专业基础扎实,且精力充沛,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兼职教学任务。
二、聘任程序
(一)公布名额。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思政课兼职教师岗位名额计划,经学校研究同意后,面向全校公布。
(二)个人申请。符合思政课兼职教师聘任条件者自愿申报。本人填写《河北中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申请表》(附后),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一式两份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资格审查。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任教岗位条件,对申请思政课兼职教师的任教资格进行审查。
(四)试讲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考核组对其进行试讲考核,并提出选聘推荐意见。专家考核组成员不少于7人,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申请任教课程教研室教师及教务处、人事处负责人等组成。
(五)提出拟聘人选。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思政课兼职教师岗位名额和申请者的试讲考核意见,研究确定思政课兼职教师拟聘人选。
(六)聘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思政课兼职教师拟聘人选报人事处,经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予以聘任,聘期为一年。
三、岗位职责
(一)履行和遵守思政课教师的职责和岗位要求,具体见《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二)遵守学校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服从教学工作安排,自觉接受教学督导、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
(三)认真钻研、熟悉教材和教学大纲;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的要求,认真撰写教案、讲稿和制作课件;精心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积极开展课堂讨论等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认真布置和批改学生作业,认真开展学习过程性评价并做好相关记录,按时评出和报送学生平时成绩。
(四)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定期参加所在教研室的教学科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听课、出题和阅卷、监考、整理资料、撰写论文、申报课题等日常工作。
(五)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及提前下课,未经马克思主义学院报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换课、更换教室。
四、管理及待遇
(一)学校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将思政课兼职教师,统一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进行培养,统一安排参加教师培训和学术研究活动等。
(二)思政课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由所在教研室负责。
(三)思政课兼职教师经考核合格,实行一年一聘。
(四)思政课兼职教师的授课情况,由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三级督导进行听课检查,通过学生评议和同行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估其业务水平、教学质量等,并将评估结果记入教学业务档案,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五)新任课教师或授课不足1年的思政课兼职教师,必须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指定教研室一位高级职称教师作为导师,按照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要求进行至少为期1年的指导。
(六)思政课兼职教师的课酬,按学校规定比照专任教师的标准计算与发放。
(七)思政课兼职教师可以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及其他业绩成果条件等,具备省和学校职称文件规定的,也可以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的教师职称。
(八)思政课兼职教师不服从马克思主义学院及教研室教学任务安排,或教学效果差,或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造成较大影响,或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其聘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河北中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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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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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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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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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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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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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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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教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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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所属 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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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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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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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是否同意该同志担任兼职思政课教师: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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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意见 |
是否具备思政课兼职教师基本资格: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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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考核 意见 |
专家考核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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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见 |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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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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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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