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现建成高水平有特色中医药大学的重要保证。为切实服从服务于学校发展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精神,落实《河北中医学院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冀中医〔2021〕22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期间师资队伍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取得明显成效。以国医大师、教学名师为代表的领军人才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新增国医大师1名、全国名中医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获“岐黄中医药传承发展奖”传承人奖1人,入选国家青年岐黄学者1人, 12人被遴选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4人获评河北省教学名师,11人获评河北省第二届名中医,其他入选全国中医基础(临床)优秀人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等各类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近50人。引进和选聘高质量教学科研人才196人,其中博士80人。先后聘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樊代明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25人担任学校荣誉教授、客座教授。加强师资培养,派出教师近千人次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研修。狠抓青年教师导师制成效突出。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竞赛中共获奖108项,其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和最佳单项奖19项、一等奖和单项奖12项。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现有专任教师756人,其中正高178人,副高224人,高级职称占比53.17%;博士206人,硕士44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85.58%(其中博士为27.25%);年龄结构基本呈正态分布,中青年教师占比最高,其中35岁以下的教师占29.40%;学缘结构合理,有外校学习经历的教师比例达到84.63%。
(二)师资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校师资队伍虽然在规模、结构、质量等方面有较大改善,已拥有一支人员相对稳定、发展趋向良好、各类结构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工作需要,但与建成高水平有特色中医药大学的奋斗目标要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人才问题依然是制约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瓶颈之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水平领军人才及学术团队缺乏。学校教师中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匮乏,统领创新团队的帅才和重大项目的领军人物不足,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名家名医数量较少。具有成员相对稳定、学术方向凝练的高水平学术团队相对太少。
2.教师队伍结构和专业能力仍需优化提高。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偏低;有海外留学经历和国际视野的高水平人才偏少;师资队伍的实践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等有待提高;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相对不足。
3.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不大。教师分类管理与评价制度、岗位聘任制度、职称评审机制、绩效分配制度等均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有特色中医药大学的目标,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素质优良”的原则,积极创新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坚持“引育并举、以育为主”,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以培育和引进学科学术带头人为重点,以选拔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为核心,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学术竞争力和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师资结构,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学校综合实力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1.教师队伍规模。“十四五”期间,每年选聘优秀人才40人左右,充实专任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数量到2025年末达到900人左右。生师比科学合理,控制在16:1以内,保证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工作需要。专任教师队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达到500人,教授达到200人。配足配强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
2.教师队伍结构。“十四五”期间,学位、学缘、职称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5年末,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由现在的85.58%提高到9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由现在的27.25%提高到45%左右;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控制在55%左右;学科梯队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各级岗位的比例结构、年龄结构符合学科发展的需求。
3.高层次师资队伍。“十四五”期间,每年引进博士或正高职高层次人才20人以上,五年共引进100名以上。积极创造条件,到2025年末,力争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及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工程人数明显增加,其中新增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级教学名师等行业领军人才2~5人。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1.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实施教师职务分类评审。针对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以及社会服务等不同类型的教师,分别制定不同的条件;克服“五唯”倾向,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尝试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和“小同行”专家评审模式,进一步实现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强化岗位管理,设立聘期目标,建立退出机制,进一步发挥好职称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2.科学定岗、定编、定责。进一步优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机构设置,围绕学校战略发展需要和效益需求完善岗位设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完善岗位职责与考核管理制度,出台各类岗位人员工作量计算方法,强化考核管理;持续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加强对教师育人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评价与考核;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错误倾向,加强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实行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评“一票否决制”。
3.深化薪酬分配体制改革。优化薪酬结构,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制度,真正体现以岗定薪、按劳取酬及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积极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收入分配形式,突出向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倾斜。
(二)坚持引育并举,提升教师能力和水平
1.建立人才引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将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纳入各二级单位及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考核,并列为重要指标之一,且与经费投入、奖励绩效工资分配相挂钩,有效引导和激励各二级单位、各学科下决心、尽所能、花大力气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解决人才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
2.加大引育学术带头人和名师名医力度。全面对接国家和省各层次人才培育工程,培育更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名师名医,造就更多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团队。力争引进和培养博士或正高职高层次人才100人,新增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级教学名师等行业领军人才3~5人。对高层次人才特殊对待,实行“一人一事一议”,在经费投入、平台建设、团队组建、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支持与服务,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中的领军作用。规范人才引进,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加强教学名师培育,实施教学名师培育引领计划,打造10个以上教学名师工作室,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支持,深化青年教师导师制,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促进优秀教学骨干、学术骨干和管理人才脱颖而出。健全教师发展体系,完善教师发展培训制度、保障制度、激励制度和督导制度,营造有利于教师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环境。支持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开展博士后研究,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
3.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认真落实学校教师临床实践制度,把临床实践工作经历作为教师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必要条件,积极推动教师,进医院、下科室、强技能,提升教师的临床实践能力,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落实学校医学类专业教师到附属医疗机构带教出诊制度,其中以中西医结合学院为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实施专业教师临床实践能力提升工程,力争取得实效。
(三)加强中青年教职员工培养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构建定位明确、能促进教职员工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支持体系,全面提升中青年教职员工能力和水平,促进优秀教学骨干、学术骨干和管理人才脱颖而出。支持青年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学历层次;支持中青年骨干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研修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科研临床水平以及管理服务能力;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保证配齐配强,满足规定生师比配备标准。
(四)积极推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工作,提升办学水平
组织相关二级单位和学科,积极做好筹备申报设立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有关工作,主动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国博管会沟通协调,按照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力争2025年前实现设站目标。
(五)全面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牢记立德树人使命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引领,推进师德培育涵养,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实施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制度,将师德评价结果融入业绩考核、职称评聘、导师遴选、课题申报、评优奖励等工作,对师德师风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定期开展评选“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打造“师德名片”,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教师荣休制度等。加强学风建设,坚守学术诚信。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师德失范现象。
五、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校院两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师资队伍建设的领导,从宏观、政策、协调、服务等方面做好人才管理工作。通过政策支持、精神支持和环境保障,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感召力,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把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
(二)建立师资队伍建设的组织体系。学校把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实行校院两级负责。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并协调落实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教师代表等参加的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实施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三)建立师资工作责任制。学校定期研究和解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二级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保证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学院(部)在师资工作中的基础和关键作用,实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与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各职能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师资工作绿色通道,做到目标任务明确,改革措施有力,工作服务到位。